信息技术分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规定
为了加强学生顶岗实习的安全管理,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,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使顶岗实习的工作顺利开展,按照学校《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安全管理部门及职责
各专业群、各专业应树立“安全第一”的意识,加强安全教育,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,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。
(一)各专业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直接责任部门。
(二)各专业应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,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安全统筹,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,加强与实习单位沟通,齐抓共管,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。
二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
(一)落实安全责任制。各专业主任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,各专业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。
(二)完善合同责任制度。各专业负责签订学校、顶岗实习学生、实习单位三方协议,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. 签订协议后,送各专业、招生就业处备案。
(三)建立学生保险制度. 凡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购买实习责任险。
(四)强化预防意识。各专业应当制订相应的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管理措施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(五)严格请销假制度。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,服从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的安排,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按时销假,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、超假不归的学生,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理。
三、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安全管理
(一)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教育和管理,明确自己既是学生又是职工的双重身份,必须承担实习单位职工的责任,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
(二)配合实习单位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、生产、劳动纪律、职业道德等方面教育和指导。
(三)要求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境,担负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。若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,根据《劳动法》有关规定,由学生和实习单位协商解决。
(四)出现如下事件、事故,学生个人承担责任和后果。
1.违反厂纪、厂规、校规、校纪的人身安全事故;
2.实习中违反操作规程出现的安全事故;
3.违法犯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;
4.顶岗实习下班后,放假等时间发生的事故;
5.隐瞒去向,导致指导教师、辅导员无法与之联系。
四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
(一)赶赴事故现场。出现严重事故时,有关各专业(群)主任、指导教师和学生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发生地,抢救学生,做好调查取证和协调工作。
(二)成立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。成员由分院和实习单位负责人组成,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的决策和处理工作。
(三)及时上报安全事故。事故发生后,要及时向上一级领导上报安全事故并通知学生家长。
(四)与实习单位协商处理善后事宜。积极与实习单位、家长协商,根据《劳动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善后事宜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信息渠道要畅通。各实习班辅导员及指导教师要定期了解实习单位情况,加强与各实习单位的沟通,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,要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学生安全意识,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时,责任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,切实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,控制事态扩大,一旦发现有伤害事故或突发事件的苗头,须及时向学工办、就业科报告。杜绝隐情不报,截留信息的现象发生。
(二)协调配合要默契。当突发事件发生后,各方须无条件迅速配合,把保护学生作为第一任务,不容许推诿、拖拉、扯皮。
(三)建立责任追究制度。凡是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,因工作延误、失职、不服从指挥、不负责任而造成矛盾激化,产生严重后果的,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信息技术分院
2017-04-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