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生工作 >> 学管制度 >> 正文
学管制度

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 :2024-06-25作者 :信息点击 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,提高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和管理力度,实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,拟在我校推行班主任工作制度,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实施时间

从2023级新生正式开始实施,利用三年时间实现班主任工作机制全覆盖,并形成常态化班主任工作机制。

二、班主任基本条件
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;

2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,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,甘于奉献,潜心育人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3、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,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,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、知识和方法,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,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,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;

4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,及教育引导能力、调查研究能力,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;

5、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,遵纪守法,为人正直,作风正派,廉洁自律;

6、班主任选聘原则上要求是从事本专业教学的中青年教师。

三、班主任工作职责

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班主任是辅导员的工作助手,协助辅导员开展以下各项工作:

1、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、思想动态、心理问题、学习和生活状况等,引导学生树立自强、自立、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;

2、负责本班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实习就业指导工作;

3、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管理工作;

4、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,指导学生班团组织建设;

5、协助辅导员做好各类评优、奖、助、贷、勤、补、免等工作;

6、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、社团活动,并给予指导;

7、协助辅导员定期组织开展关于消防、电信诈骗、交通、溺水等方面的专题安全教育;

8、协助辅导员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、班主任实施学校和二级学院双重管理,学校负责班主任的培训、评价及年终考核;二级学院是班主任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,负责班主任选聘、日常考核及日常管理;

2、从事班主任工作要任满一届(从学生入学到毕业),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退出;

3、担任班主任期间,每两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班团会,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班级活动,每学期至少与班级所有学生谈话一次,要做好记录和总结,并及时向辅导员反馈学生思想动态、学业状况及班级存在的一些问题;

4、班主任不要求坐班,但每周至少拿出两个半天时间处理班级具体事务;

5、班主任工作不主动,对学校和辅导员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利,并造成重大影响的,取消年终评优资格,并记入班主任个人考核档案。

五、班主任相关政策

1、班主任在职称评聘时,按照学校职称评聘方案给予相应的加分及工作量的核定;

2、班主任的工作量按课时核定,每带一个班每周按2学时计算;

3、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将做为职称评聘的参考依据。

下一条: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实施办法

关闭

© 2002 - 2024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长春市卫星路3278号 [130033] 吉ICP备07000052号-6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250号 设计维护:“5G + 信息智能”产教协同应用技术研发服务中心